机场选址
1. 与政府沟通;
2. 与军方沟通;
3. 与民航沟通;
科研立项
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写选址报告,选址报告除包括机场的基本信息、参数、建设方案外,依军方要求包括航行服务信息,即飞行程序设计。报军方审核获得相关复函后,报民航审批。
建设实施
对于一类、二类通用机场还应要求地方政府进行净空保护。各管理局要求有所不同,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设有通导监视设备的机场,台址向管理局报批,无线电频率报总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批准。初设完成后经历详细设计进入建设施工,建设完成后须组织试验试飞,形成试飞报告。
验收审批
竣工验收后依机场使用性质,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机场使用许可。